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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「人緣」這個詞來表示「人際關係」,是很精當的。「緣」的本義是「衣邊」,因此有「邊緣」的意思。所謂邊緣,也就是兩物分界之處,同時也是兩物相連之處。兩物如「相緣」,也就有了「關係」。

係、緣,都從「糸」字旁,意謂「細絲」。所以,兩個人,如果關係極深,便說「千絲萬縷」;如果似斷非斷,便說「藕斷絲連」。因為人情如絲,細微而又有彈性和韌性,拉拉扯扯,糾纏不清,「剪不斷,理還亂」。用「緣」來表示情感關係,實在再恰當不過。

人際關係既名之曰「緣」,則建立新關係便叫「結緣」,比如「喜結良緣」、「廣結善緣」。良緣也好,善緣也好,都是一種人情,即把情感之絲打成「結」,使之更為牢靠。

如果兩個人以前素不相識,只是由於偶然的機會相遇,或通過他人的介紹相交,卻一見鍾情,或情投意合,便會覺得彼此十分「投緣」,並把彼此的偶遇和相識,視為一種「前生命定」的「機緣」,認為彼此之間有「緣分」。

所謂緣分,即是人情再加天意。人與人之間,本來在氣質、性格、閱歷、境遇各方面都有差異,要想真正情投意合,原本就很難;而安土重遷的中國人,又很難有機會在茫茫人海中去尋找知己。這樣一來,人情加天意的緣分,就顯得更加彌足珍貴。

一個人,如在「可遇而不可求」的機遇中得一知己,那就不但是「緣分」,而且也是「福分」了。

不過,說一個人「有人緣」或「人緣好」,卻並不是說他有此緣分或福分,反倒是說他即便無此緣分或福分,也能結交朋友,受人歡迎。或者說,有「緣人」的能力有此能力就能處理好自己的周邊關係,使自己的「邊緣」聚滿了人。這種良好的人際關係,完全是他自己努力的結果,所以是「人緣」,而不是「機緣」。


摘自【人間福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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